2022年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公告
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是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是泰州市唯一一所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学校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由市体育局主管,市教育局协办建立。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陵区(春晖路198号),占地面积100亩,2021年新建校区建筑面积约为2.73万平方米,是一座集训练、比赛、教学、体育科研等活动于一体的综合体育训练基地。主要职责是为国家、本省及本市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完成国内外重大竞技体育比赛任务。学校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文化课教学方面始终秉承着以基础学科为主,着重培养学生文化素养及良好情操的教育思想。自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学训并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真正实现了学生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的双丰收。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8名文化课教师: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政治教师2人,信息技术教师2人,心理教育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专业理论教师3人。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体育事业,思想端正。
2.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及失信等行为,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十四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有密切及次密接触史。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有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主科教师需具备相应的高中阶段及以上教师资格(含政治),副科教师需具备相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4.专业理论科目教师需具备省专业队退役运动员资格或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凭并有教师资格证(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5.普通话标准,有相应专业教学经验者优先。
6.热爱体育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遵纪守法。
四、岗位职责
1.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事务(附教师工作职责)。
五、招聘办法
凡有意者,请发送一份个人简历、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理论资格)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等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初审合格者,学校将统一面试,择优录取。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7月17日
2.资格审查:2022年7月18日
3.面试通知:2022年7月19日
4.面试时间:2022年7月20日下午14:30
5.面试地点: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198号)
六、聘用
1.聘用单位: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工资待遇面谈。
七、联系方式
1、投递邮箱:195422985@qq.com
2、咨询电话:
0523-86223726 19952999396(易主任)
附件: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1.对所任学科的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负责,根据学校要求制订并实施学科教学计划,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质量分析,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及教训。
2.熟悉课标、教科书,努力钻研,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备课,力求创造性地用好教材,写好每一个教案,做到没有教案不能上课,课后认真书写课后总结和反思。
3.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讲究教态,维护课堂纪律,注意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卫生习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40分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课标规定传授的知识和应培养的能力。
4.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布置学生作业,并做好检查工作,要结合课堂及作业情况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真做好提优补差工作,热情辅导后进学生跟上班级水平,帮助成绩优秀的学生发挥特长,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所发展。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本学科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拓知识视野,提高有关的技能、技巧,帮助培养本学科的优秀学生。
6.按计划要求完成出卷、监考和批改试卷的工作,出题份量与难易度适当。力求以上工作完成后,既能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又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7.参加学校安排教学研究活动,新老教师都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认真研讨,互相切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力求写出一定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
8.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结合教学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在课堂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课后要进行教育及监督。
9.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特殊原因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10.依法执教,禁止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11.与家长积极互动,耐心热情解答问题,维护学员关系,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分享上课情况及馆内信息等。
12.按照教学计划,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教师例会、班主任会议和各教研组定期组织的教研活动。
13.每天到校工作时间不低于4小时,工作时间内,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以上工作要求均属招聘教师的本职工作,无需另加费用。
15.学校安排非本职工作以外的活动,经校长室研究同意后,适当给予部分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