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兴市珊瑚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平台服务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4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保障协理员,详细招聘计划见《珊瑚镇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拥有泰兴市户籍或泰兴市常住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在读);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基层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部门处罚的或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嫌疑,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或因重大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3)近五年有违反殡葬改革、建房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款项,在村民中影响极坏的;
(4)有其他不适宜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珊瑚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00至2022年10月20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00至2022年10月20日17:00。
3.报名地点: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206。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出具相关居住证明;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人员提供相关在读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泰兴市珊瑚镇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附件2)。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如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镇党群工作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
(五)体检
政审结束组织体检,体检人选中有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依法解除。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各替补一次。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考核。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泰兴市劳动保障协理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泰兴市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645268685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735536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www.txjob.com.cn)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
泰兴市珊瑚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