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1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中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4.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处分且未过影响期的;
3.在原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4.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选调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开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决定拟选调人选、公示和调入等6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需要达到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如不足,则由区行政审批局党组研究决定。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区行政审批局304办公室(上海路1号,联系电话:88108286);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报考人员提交填写完整的《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后),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
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决定拟选调人选。按照面试、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由区行政审批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
5.公示。拟选调人选名单分别在拟调入、调出单位和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6.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108286(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88101677(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