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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泰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09:19:36
  2024年泰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卫健委近期将赴高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编制性质、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泰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网站、邮件)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各岗位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请关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8:30至2023年12月19日17:30。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泰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或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打包文件名格式为“校园招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线上告知初审结果和后续招聘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或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予以确认。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网站或邮箱,视为未网上报名。请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11:00);地址: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2024年泰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④《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⑥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1.博士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学术报告的形式,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学术发展构想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面试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博士岗位另行组织加试;总成绩相同的其他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博士研究生岗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他岗位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就业协议书作废,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博士岗位另行组织加试,其他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3-86393619(中共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9890080 泰州市人民医院
 
  0523-86611226 泰州市中医院
 
  0523-86393166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