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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无锡宜兴市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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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内,或根据规定不得辞职、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其他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稿、电子证件照片提交到指定邮箱(yxsfjzgk209@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2月27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2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直接审查报名登记表电子稿,未通过审核的,电话通知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准备好报考岗位所需的纸质版报名材料至宜兴市司法局209办公室进行审核。
 
  咨询电话:0510-87969087
 
  (二)资格复审材料
 
  岗位01: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岗位02: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附件2);
 
  5、安全驾驶记录情况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三、招考程序
 
  1、岗位01进行笔试。笔试内容: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岗位0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岗位02进行驾驶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岗位02根据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4、成绩计算。岗位01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岗位02按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5、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否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市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市局统筹调配工作岗位,待遇参照现有相同岗位人员执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宜兴市司法局官网(www.yixing.gov.cn/yxsf/)和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10-87969127、0510-87987702。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