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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无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7:04:14
  2024年无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无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无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化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其中,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 考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招聘岗位中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外,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书。学历认证等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7.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报名截止日向前推算。如无合同,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起算。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截止报名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 https://www.jsksbm.com/gxpuetcq4z/login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024年8月5日9:00—2024年8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8月5日9:00—2024年8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的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的9:00—17:00。
 
  (二)报送其他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需将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的相关信息,在报名页面对应模块中填写完整,并上传证明材料。
 
  (三)缴费确认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咨询电话和联系人”栏内获取。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时间:2024年8月5日9︰00—2024年8月9日18︰00。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9︰00-12︰00。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测试考生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查询。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者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4.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根据情况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确定递补的,按岗位面试合格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crtt.wuxi.gov.cn/)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报到时需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已公示拟聘用或者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0-81825190。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咨询电话和联系人栏。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0-8511013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公告》由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