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辅助岗位1名,主要负责太湖治理辅助性工作。
二、岗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环保、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23日,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5点。
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二楼招聘业务部,联系电话:85014677。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社保缴费记录,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或证书由本人自行决定提交。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5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如遇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排序为准。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届时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社会表现等内容。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新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如无合适人员职位可空缺。
四、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与无锡市公佳劳务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岗位咨询电话:81827123
监督举报电话:81823485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