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沛县职业教育学校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职业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沛县职业教育学校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沛县职业教育学校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五)其他条件: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 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js.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7月26日09:00-7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6日09:00-7月31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26日09:00-8月1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26日09:00-8月2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7月26日09:00-8月2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用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申请退还报名费用,补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14:00—17: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中餐烹饪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12)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其他岗位根据报名成功人数,确定各岗位考试形式。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时,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少于等于30人时,考试形式为面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需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最迟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五)面试
面试方法为模拟授课。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聘用后三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聘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徐州安保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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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
徐州安保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