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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6: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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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宣传文化系统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9日至2006年3月9日之间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止报名前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7)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8)受过劳动教养的;
 
  (9)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0)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或曾被取消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身份的;
 
  (12)违反规定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或中国共产党的;
 
  (13)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其他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参加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建湖县淮剧团三楼办公室(建湖县文化艺术中心C区)。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应聘人员所须提供材料外,还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考试费用参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每人100元。
 
  (二)资格初审及要求
 
  1.资格初审。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2.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1)《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学历及学位相关认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取得的相应器乐演奏考级10级及以上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的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经所在学校同意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招聘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陈述申辩。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器乐专业理论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技能水平,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面试内容:器乐演奏(80分,自选曲目一首8分钟以内)、视奏(10分,现场抽签)、加试(10分,其他器乐、舞蹈、声乐三选一)。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三)器乐专业理论测试
 
  1.确定器乐专业理论测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器乐专业理论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器乐专业理论测试人选。
 
  2.资格复审。在器乐专业理论测试前,由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参加器乐专业理论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器乐专业理论测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陈述申辩。
 
  3.器乐专业理论测试。主要测试与报考岗位相关的音乐理论知识(乐理60分,练耳40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具体方法为:面试成绩占70%、器乐专业理论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器乐专业理论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在器乐专业理论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标准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jianh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13770216831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5-80600072
 
  本公告由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