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盐城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含末位同分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我区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门一楼会议室(盐城市盐都区虎踞路15号),联系电话:0515-88426131。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由本人填写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4),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三、资格复审材料
1.普通高校 2024 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学历认证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上打印原件、右侧有二维码),学位认证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上打印原件、右下角有二维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书面认证证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4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 2022 年和 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其中: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 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和档案关系托管部门的证明;
6.按“2024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4 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7.按“2024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4 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8.按“2024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下载资格复审表(附件3)填好后一并带至资格复审现场。
四、关于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的处理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复审单位陈述申辩。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