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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09:42:23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7、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社会化住培学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2〕18号)执行。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届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8、《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4年7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8日(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均可报名,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盐城市剧场路75号)急诊楼8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5)81600015、81608002。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①《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原始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⑥个人简历;⑦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⑧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100元。
 
  3、医院根据报名信息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报名期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理论考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理论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理论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确定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人选:在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人选;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知识等,通过对应聘者进行目测、面试和提问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4、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5、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理论考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占综合得分的2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理论考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1600015、81608002(市三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5-81600060(市三院监督审查室)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