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据发展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无不良嗜好。
5.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电子信息类,取得相应学位。
7.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3.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 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2024至7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B3楼403办公室。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68086089。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分值各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占40%、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方式确定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2161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