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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盐城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09:19:35
  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射阳教育实际,2024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就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自愿在射阳县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01-03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提交个人承诺书,确保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04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交个人承诺书,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具备《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应聘相应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可应聘相应的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④2024年8月20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
 
  江苏省射阳中学石老师:13815531668
 
  射阳县盘湾中学安老师:13485225310
 
  射阳县海都中学钟老师:15861978695
 
  射阳县第六中学成老师:13813217180
 
  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夏老师:13921867261
 
  5.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每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以及报考01-03岗位的考生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报考04岗位的考生提交个人承诺书,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20日。
 
  (5)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7)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6.资格审查
 
  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中,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7.报名相关事项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
 
  (2)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4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所有岗位面试形式均采用上微型课。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40分钟,微型课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成绩:所有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予以公布。
 
  射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选岗
 
  报考需要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 (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需要选岗的岗位在选岗以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邮寄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10号,邮编:224300)。2024年8月31日前可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09。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05。
 
  附件:
 
 
 
 
 
 
  射阳县教育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