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城部分学校教师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合理整合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对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缺额实行公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287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的,核减该学科选调计划,实际选调计划按报名合格人数减1人重新确定。
二、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在编教师。县城高中教师在全县高中(不含滨中、东元、东坎、育才4所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中选调;县城初中教师在全县初中(不含县一中)、小学教师中选调;县城小学教师在全县小学(不含县实小)教师中选调。
三、选调资格条件
1.男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9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入编;乡村定向教师须于2017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入编。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对应。
5.2019年至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9年入职的教师当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视同合格)。
6.2019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所有报名选调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3)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5-84232069;报名时间:8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五汛中学、獐沟中学、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教师报名时须注明2021/2022学年任教岗位为高中、初中或小学,并按任教岗位选择报考选调学段(职位类别)。
2.资格审查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参加选调考试教师准考证于8月6日下午4:00-6:00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传达室领取。
3.考试
(1)考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8月7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试形式:笔试。
(4)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5)考试分值:试卷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
4.公布结果
根据选调计划和规则,在达合格线人员中确定选调人选。成绩查询及结果公布在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www.bhjsfz.cn)。
县城各学校(不含东坎街道小教)、农村各中学(含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初中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其中同一所学校语文、数学、英语每科不超过3名,其他学科不超过2名)。东坎街道小教、各镇(区)小教、淤尖实验学校和滨淮农场学校小学部不设选调名额限制。对考试入围但放弃选调者,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规定递补。选调计划的最后一名遇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
5.考察
组织对公布的选调入围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育教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递补。
6.择岗
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入围选调且考察合格的教师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择岗时间为8月8日下午3:00,地点在县教育局一楼西门厅北会议室。
第一次择岗后,选调计划仍有缺额的,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递补,递补考察和替补择岗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第二次递补考察和替补择岗后所有岗位不得放弃也不再递补。
7.聘用
选调教师名单报县有关部门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根据职称和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选调教师在选调单位重新聘任职称和岗位等级。以“乡村教师”名义申报并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执行江苏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规定,“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以乡镇学校“定向评价”评聘高级职称的,按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对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限在基层事业单位聘任”规定执行。
六、其它
1.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县教学能手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县城学校教师(其中物理、地理、生物、历史4门紧缺学科不须骨干教师称号),根据县城学校学科需要,结合教师个人意愿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
任教满3年的滨海中学教师申请调入东元高中、东坎高中、育才高中,县一中教师申请调入县一中西湖路分校、坎北初中,县实小教师申请调入县二实小城南校区、县永宁路学校西湖校区、坎北街道小教的,可直接调入。
3.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适应选调学校岗位教育教学,或一学年内所任教学科考试成绩连续两次位于年级同学科末位的,回原学校工作。
4.报名所需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需出示彩色打印、考试前一天的“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参考教师还应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7.本次选调工作相关政策由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县城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