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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8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09:28:27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决定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工作。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和地点:
 
 
  3.联系人:韦莉、顾丽
 
  联系电话:0515-83288269、0515-83288285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⑥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填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在《2023-2024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设1:2开考比例。不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四、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在《2023-2024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五、签约、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分数相同时,现场加试)。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