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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09:14:14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校园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2023年12月8日开始,盐城市教育局将在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聘点,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签约。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仅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与地点如下:
 
  1.2023年12月8日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为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思源体育馆;
 
  2.2023年12月9日8:00-15:00,报名地点为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就创中心204室。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主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报名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陈述申辩;报名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1.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⑤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
 
  ⑥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⑦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3.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仍然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12月9日下午15:00-15:30,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面试及签约
 
  1.面试。1-10号岗位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0-15分钟(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11-12号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所有岗位均设60分为合格线。
 
  2.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符合盐城市2024年名校优生“汇盐行动”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8881565、88228610。
 
  五、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0501628。
 
  附件:
 
 
 
  盐城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