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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09:02:40
  关于2024年2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4年2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后,3月23日进行了笔试。根据公告规定,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8楼培训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所有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岗位及报考指南等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3、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4、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国(境)外2024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4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邗江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其他事项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hjsydwzp/hjsydwzp.shtml)公布。
 
  特别提醒:【1】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受托人须带好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邗江区委组织部0514-87517071
 
  邗江区人社局0514-87963935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