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文化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10月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2日至2008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5年4月1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民政府网(http://baoying.yangzhou.gov.cn/),查询《2024年10月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wtjzzk@163.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10月12日09∶00-10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0月12日09∶00-10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2日09∶00-10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与审核人员联系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0月1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0月19日0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909511)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3日内至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报名期间,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0月17日16:00;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10月18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日期:2024年10月26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宝应县。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现场测试专业技能水平的方式进行。
1、淮剧二胡伴奏岗位和淮剧大提琴伴奏岗位面试内容包括:器乐演奏(自备独奏曲,考生可自带伴奏,需要现场伴奏的,一律由宝应县淮剧团乐队进行现场伴奏)、视奏(现场抽签)、加试(其他器乐、舞蹈、声乐三选一)。
2、文博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文物修复简易实操。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筹负责,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0791,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65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4-80909511 0514-88288307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