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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辅助执法人员(船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0 09:38:39

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辅助执法人员(船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性质

1、招聘岗位及人数为:招聘人员为辅助执法人员,其中船舶驾驶岗位4名;船舶轮机岗位2名。

2、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

二、招聘条件

1、适合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船舶驾驶岗位需取得内河船舶三类驾驶员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或海船甲类三副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报考船舶轮机岗位需取得内河船舶二类轮机员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或海船轮机员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

3、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无不良记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不得报考;

4、具有2年以上从事船员相关工作经历,能熟练掌握船舶驾驶或轮机工作要求,身体健康,适合水上工作。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能服从24小时值班安排。

三、工资待遇

1、薪资待遇含基本工资、值班费、全年节假日福利、月度年度考核奖励等;

2、每年享有定期体检一次以及其他相应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项

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能力评选、面试、实操、体检(或提供体检报告)、公式、试用、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均通过扬州人才服务网(http://www.yzjob.net.cn)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2、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辅助执法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准备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证书、④内河船舶三类驾驶员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或海船甲类三副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复印件(报考船舶驾驶岗位提供)或内河船舶二类轮机员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或海船轮机员及以上等级适任证书(报考船舶轮机岗位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yangzhoutop@126.com。电子邮箱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联系号码的通讯工具畅通。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实操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现场讲解答辩形式进行,占总分40%。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内容。

实操考核占总分60%,内容为现场驾驶、操作执法船艇。

面试和实操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面试及实操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并由专人电话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纪律与监督

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从业经历、考核过程中作弊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实操考核、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联系号码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扬州人才服务网或填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3、遇有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组织现场面试及实操考核的,时间顺延。

4、联系人:程老师、许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51367、8715859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xls

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