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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仪征市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8 10:18:59

仪征市关于公开聘请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仪征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第一批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目前,首批社会监督员任期已满,根据扬州市《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新一届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长居仪征市范围内;

(二)年龄25-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市民观察团以及政府部门、行业代表等优先考虑。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热心参与医疗保障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四)作风严谨,坚持原则,能遵守医保部门工作纪律、严守秘密;

(五)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六)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

(二)参与市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活动;

(三)对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四)对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五)收集、反映社会各界提出的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需要配合的工作。

四、聘请方式、人数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聘任10名社会监督员,一经聘任,将向社会公示。医保监督员为义务工作性质,任期为两年。

五、有关事项

(一)有意报名者请下载《仪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到仪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报名(也可直接携带相关证件到仪征市医保局基金监督科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

(三)报名地址:仪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仪征市大庆北路3号)。联系电话:0514-80291799。

附件:仪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x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