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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扬州仪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29 14:29:55
  仪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仪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特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男性,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1978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七)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特警队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16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主要协助民警巡逻防范、应急处突等工作,24小时值班备勤,军事化管理(采取集中免费食宿);警务工作站巡逻队员8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主要协助民警巡逻防范、应急处突等工作,参与24小时值班。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9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仪征市公安局真州警务站(工农路与沿河北路交叉路口警务站)或者仪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新解放东路999号)
 
  联系方式:0514-80865655
 
  2.报名材料
 
  (1)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地填写《2023年仪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户主及本人内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证件照)3张;
 
  (5)“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7)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确定: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男性立定跳远达到1.9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00(含)以内。
 
  相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参加。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达标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时,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仪征公安微警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均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仪征市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加班工资等。
 
  六、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手机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七、其他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45061。
 
  本简章由仪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3505272866
 
 
 
  仪征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