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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扬州江都区“乡村振兴好青年”招聘141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19 16:04:13
  江都区2023年“乡村振兴好青年”招聘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培养一批熟悉农村、热爱农村、扎根农村的乡村振兴骨干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振兴好青年”(以下简称“好青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主要为返乡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好青年”141名,分别设A、B、C三类岗位。
 
  A类岗招聘101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返乡高校毕业生;B类岗招聘37人,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面向返乡退役军人;C类岗招聘3人,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次招聘A类岗男女比例原则上按3:1统筹(会计专业岗除外),C类岗限男性,各镇(园区)具体岗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江都区户籍(含原籍江都,因入学、入伍将户口迁入学校或部队的;在江都工作、生活,其配偶一方具有江都区户籍的;户籍转入时间应为2023年8月31日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
 
  3、具有能够担任“好青年”的身体条件。
 
  4、A类、B类、C类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后至2005年9月1日前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
 
  6、身体状况有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园区一线工作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点击江都党建网(http://zzb.jiangdu.gov.cn/)中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名人员须对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如涉及违规违法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报名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本人户籍所在镇岗位(C类岗面向全区招录,不限户籍所在镇),非江都区户籍且配偶一方具有江都区户籍的报名人员只能报考配偶户籍所在镇岗位,不得一人多镇或一人多岗重复报名。
 
  3、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的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退伍证、结婚证、配偶江都户口簿等原件进行复审。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高校毕业证书的,应提交书面承诺于集中体检环节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7日09:00-9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9月17日09:00-9月27日16:00;
 
  (3)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7日09:00-9月27日20: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区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等,考试不设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2、时间及安排: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江都党建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违者责任自负。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江都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各镇参加面试人员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设定(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C类未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可以调剂进入户籍所在镇A类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前,由各镇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须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前,考生可登陆江都党建网查询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镇另行通知,发放面试准考证。请入围者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违者责任自负。
 
  3、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江都党建网查询入围人员名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六)联审、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区镇两级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联审和考察。通过联审和考察的考生,由各镇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联审、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所报考的镇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凭提交在体检前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书面承诺报名的,须在集中体检前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
 
  (七)公示和聘用
 
  从笔试、面试、联审、考察、体检等环节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镇(园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各镇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A类、B类作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跟踪培养,C类作为“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养,其人事档案由各镇(园区)保管。
 
  2、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期满后,由各镇(园区)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区)、园区(企业)试用工作,实践锻炼期为6个月,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入职后发放实践锻炼期薪酬,并缴纳“五险一金”。实践锻炼期满后,镇(园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A类、B类薪酬待遇以略低于所在村(社区)“两委”副职标准确定,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发放;C类薪酬待遇参照所在园区国有企业人员标准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在村(社区)、园区工作的,分别按村(社区)干部和园区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发放报酬;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转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按照相应职务领取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
 
  4、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各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江都区乡村振兴好青年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