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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扬州仪征市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13:07:46
  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确保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仪征市户籍;
 
  (五)符合《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技术、农村水利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八)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附后),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仪征市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签署考试个人承诺书。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材料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人社部门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yizheng.gov.cn/zgyz/gsgg/list.shtml)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应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合同期满表现突出的,可继续留用并续签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年度收入参照仪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22903。
 
  本公告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58382。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