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苏 > 镇江

报名入口

2022年江苏镇江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定向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4 15:54:00

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2022年定向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同意,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决定定向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 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本次招聘仅面向被省教育厅、原省卫计委纳入“为镇江市扬中市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等规定考察合格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属于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情形的,不得应聘);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㈦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扬中市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㈠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16:00止。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扬中市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附2)。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yzhbzz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㈡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2年8月15日8:30—11:00。

2.审核地点:扬中市卫健委607会议室(扬中市扬子西路86号六楼电梯旁)。

3.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⑵本人身份证、与原扬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现场审核及考试当天必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3)考生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即视为签署《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3)

四、考试

定向招聘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

㈠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2B铅笔、签字笔、橡皮等文具。

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合成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下同)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扬中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01、03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应聘者一经决定聘用后,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省相关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扬中市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35076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1-8839629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附件1: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2022年第一次定向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扬中市2022年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