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苏 > 镇江

报名入口

2023年江苏镇江润州区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09:20:13
  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润州区委《关于构建润州区社区(村)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试行)》(镇润办〔2018〕89号),结合润州区社区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润州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共23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应聘人员本人应具有镇江市润州区户籍,或目前在润州区工作的非润州区户籍人员;面向润州区优秀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仅限具有镇江市润州区户籍人员报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目前在润州区村(社区)工作岗位且工作满一年(不包括试用期)、现为润州区街道编外用工人员、退役军人以及取得国家人社部、民政部联合颁发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部分岗位对党龄、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7月31日;
 
  (四)“在润州区工作”是指:报考人员目前在润州所属辖区内单位工作,并且在润州区缴纳社保;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代码为04和05的岗位仅面向润州区优秀退役军人,在部队受处分人员除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有关对象报考须经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
 
  (七)其他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镇江市润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2日9:00-8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日9:00-8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6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6日每天9:00-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8月4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 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8月7日14: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4-8月25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 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 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网络报名时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包括: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入党志愿书)、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退伍证)等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报润州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相关知识,约占30%)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等相关知识,约占70%)。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润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面试成绩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岗位代码04、05的岗位,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积分高的优先。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报润州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润州区委《关于构建润州区社区(村)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试行)》(镇润办〔2018〕89号)以及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印发<润州区深化社区(村)工作者职业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润办〔2021〕59号)执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说明。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润州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5628830(政策咨询);
 
  润州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511-87057116(政策咨询);
 
  润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1988369(政策咨询);
 
  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11-85022377(政策咨询);
 
  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25552(考务咨询);
 
  润州区纪委区监委电话:0511—12388。
 
  本公告由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镇江市润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润州区民政局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