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公告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是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8号。为引进高技能人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动漫设计项目、电气控制项目竞赛指导教师各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省级一类技能大赛执教经验(选手取得省级大赛一等奖)的教练员或该专业省级一类大赛执裁经验的裁判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报考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报考专业参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籍、在读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报名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8号,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1号楼501会议室。
现场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2023年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及近期两寸证件照1张;
3.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学课程目录;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提交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5.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报名现场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考核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本次招聘工作,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官网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入围技能测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考试当日通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技能测试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六、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官网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0850096(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纪委)。
咨询电话:0511-80850093, 13862448859(冯老师)
13655297137(郭老师)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