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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3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09:37:55
  黎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黎川县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9名高素质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外研究生学历需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4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1)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三、报名
 
  此次公开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黎川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609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委托函。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煲都黎川”或“黎川微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下载《黎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其它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cxwrc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出具2024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公开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考核面试的人选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及“煲都黎川”“黎川微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核或引进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核和引进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核
 
  1.考核形式。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除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医生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闱资格。
 
  2.考核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实行现场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考核面试时间。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为40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如单个科目面试人数超过6人,则采取说课形式,说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医生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4.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
 
  5.对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引进岗位指标,根据考核结果安排至相关领导岗位。
 
  六、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四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试讲的岗位和现场处方能力测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引进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09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聘用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引进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调剂。对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资格和专业条件相同的岗位中,对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闱的考生实行一次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3.递补和调剂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九、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聘用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煲都黎川”“黎川微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引进的,按规定与拟引进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聘用。
 
  3.拟引进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医院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黎发〔2023〕5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引进人员聘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引进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报考人员聘用后在黎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黎川县,否则按辞退处理并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黎川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