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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抚州广昌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2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6:15:52

广昌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广发〔2022〕21号)、《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由广昌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确保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才计划
 
广昌县2024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29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人、编制备案制6人,详情见《广昌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5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广昌县人社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与考察、递补、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617709。
 
报名期内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fzgcxrs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除报名登记表用Word格式外,其余报名材料请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考生应主动联系广昌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昌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提供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校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确定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初审结束后,考核人选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进行公示。
 
(四)考核
 
1.考核程序。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报考岗位代码202401001-202401009的考生采取试讲的考核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报考岗位代码202401010-202401025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此外岗位代码202401010的考生还需进行写作考核,写作时间为90分钟,最终考核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写作成绩按4:6的比例测算确定;岗位代码为202401023-202401025的岗位还需进行专业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最终考核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化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测算确定。
 
考核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考核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2.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得分在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试讲、结构化面试、专业化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末位同分,岗位代码202401001-202401009的按试讲量化评分表前四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岗位代码202401010按写作得分高者入闱,岗位代码202401011-202401022按结构化面试按评分表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岗位代码202401013-202401025的按专业化面试评分表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4.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另行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分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编制备案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还将享受《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广发〔2022〕2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岗位代码为202401001-202401022的报考人员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岗位代码为202401023-202401025的报考人员聘用后为企业人才服务专员,需先到企业服务两年。企业服务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县科技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一年的,经县委人才办、广昌县科创产业研发中心、挂职企业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服务期;如本人和企业协商,愿意完全留在企业工作的,县里不再保留其编制。相关管理和待遇按照《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平等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4.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