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公告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一所集理工、经贸、旅游、教育、艺术为一体、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近年来,学院得到快速发展,现在校学生规模已达到13000余人。为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需求,现将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引进高素质人才29名。具体引进岗位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所引进岗位中事业编制岗位17名,备案制岗位1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省人社厅2024年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7.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8.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报考人员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
10.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网站
江西人才服务网(https://www.jxrcw.com/)
(二)网上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30日9:30起至2024年8月13日17:00止。
(三)报名流程
1.登陆报名网站“招考专栏”版块,点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公告》按提示进行注册、选报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2.报名快速入口
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267425061099679744,请及时关注、查看报名系统反馈信息并按相应提示操作,直至提示为“报名成功”。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6)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时间内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5.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根据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经用人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6.《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5)。
7.101001001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101001012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101001015岗位企业管理专业考生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考过程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3.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5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94865386@qq.com邮箱;无故缺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资格审查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查。
(一)资格初审。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采取线上报名材料初审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查。入职前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材料、人事档案等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测试事项
(一)测试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学生就业指导岗位(岗位代码101001014-101001015)
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②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知识等,测试时限12分钟。
2.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01001001-101001013、101001016-101001019)
①采取试讲的方式。
②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能力及相关知识等,报考人员需按照《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素质人才引进教师岗试讲教材》(见附件3)中指定的教材准备试讲。每个岗位试讲内容将在测试当天从指定教材中随机抽取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测试时限为15分钟。
(二)成绩计算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结构化面试、试讲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测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测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测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三)其他
结构化面试、试讲考试时间、地点等公告将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江西人才服务网、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考察时还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入闱考察环节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测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引进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同意,可从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794-705819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监督电话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794-705819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37、86128065
附件: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