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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抚州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1:21:38
  抚州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 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10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6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抚州市 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16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8月9日9:00至8月14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8月12日、8月13日连续两天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9月16日9:00—9月2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21日上午,考点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科目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由考生按报考岗位笔试科目类别作答题本相应部分。
 
  4.公布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有效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6.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网上调剂
 
  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有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人数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且已成功报名调剂该岗位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不再调减,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调剂公告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60÷300)+80×(40÷100)=80分。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聘用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具体编制类型见《岗位表》。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4.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