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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3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8 10:30:21
  南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助推南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南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39名,其中教师21名、医生5名、事业单位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与考察、递补、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30—2024年9月26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226133。
 
  1.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6楼2607室)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委托书、本人(系受委托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写明受委托人与考生的关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nfrsrc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考核的人选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程序。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结构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评引进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专业化面试12分钟;结构化面试12分钟;试讲面试时间12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者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引进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试讲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从考核合格线70分以上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备案制)外,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聘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聘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南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