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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抚州高新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16:28:28

  2022年07月07日讯:经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2名(18名幼儿园教师、4名第一保育院托育班教师)。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工作安排

  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网上注册登记、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在抚州高新区政务网(www.fzgxq.gov.cn)、江西人才招聘网(www.jxrczp.com)、抚州人才招聘网(www.www.fzrczpw.com)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5: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登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进入“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选报招考岗位,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后,则报名完成。缴费完成后不能再修改。网上报名只对应选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对应选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并自行下载打印好《报名表》。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职位的职位代码,考生须在下方附件《职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选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有报考条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

  诚信报考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一科,缴费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14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选人员在7月15日上午9:00-7月16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占40%、60%。

  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3.确定拟入闱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数:招聘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入闱。如出现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情形,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入闱考核对象。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人才招聘网、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提供认定机构证明材料)。

  受江西省部分地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参加笔试,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教师招聘面试,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⑤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放弃或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4.面试内容

  (1)试讲(分值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分值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分值10分)

  自编一段舞蹈,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舞蹈服装及道具。

  5.面试流程

  备课。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1个由两位监督员共同从评委已备好课题中随机确定的试讲课题,进行独立备课(不允许带任何资料)。

  面试。应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依次进行试讲、弹唱、舞蹈展示。

  评委评分。每位评委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每位面试对象的面试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当本次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同一职位考生应尽可能安排同一面试小组,同一职位考生未全部安排在同一面试小组的,对该职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面试成绩在抚州人才招聘网、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闱者成绩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如前两项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专业优先)。

  2.体检办法: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参加体检后,因复检放弃者视为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同一学科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3.考察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体检合格后,如因考生放弃或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经批准后,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视放弃处理。

  五、聘用人员管理

  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新招聘的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聘用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工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人事档案由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六、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七、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抚州市疫情防控公告,按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并查验行程卡。经核验“场所码”显示绿码且无其他异常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八、本方案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069077

  九、技术咨询电话: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8907948673刘琪、18000205877胡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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