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委巡察办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抚州市委巡察办委托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工作勤奋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女性优先,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软件,表格制作、文字录入速度快;
5.持抚州市户口,在临川区或高新区城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官网(http://rsj.jxfz.gov.cn)和抚州就业创业公众号、抚州人才服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在抚州人才大厦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报名表一份(网上下载)、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学历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一份(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等相关证明审查。
2.请报考人员近期保持电话畅通,切勿关机或停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会接到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3.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程序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查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言语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2.体检。面试结束后,等额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
3.聘用。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期1年(含试用期)。
四、聘用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一个月,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报名咨询电话:0794-8222995。
本招聘公告由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负责解释。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