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乐安县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乐安县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特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1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岗位对象、要求及待遇
岗位对象:江西籍2022届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离校两年内已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岗位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安排在乡(镇)面向农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1-3年。
岗位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违反社会道德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人员。
6.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及上岗流程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信息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及电话
地点:乐安县人社局大楼四楼职建股
电话:0794-6668756
2.报名所需材料
①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
8月22日8:00-8月24日17:30。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乐安县第四小学
2. 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3. 笔试成绩排名选岗
本次招聘不安排面试,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笔试成绩名单将于9月1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公布。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未按期到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笔试分数低于本次考试平均分的考生不予递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人社局备案。各乡(镇)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
(六)岗前培训
为提高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将对聘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乐安县人社局和乐安县乡村振兴局在9月11日前负责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乐安县人社局职建股:0794-6668756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安县乡村振兴局 乐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