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和有关政策精神,由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仁县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辅警87名,类别如下:
1、男性勤务辅警77名;
2、女性勤务辅警5名;
3、警务保障室文职辅警1名(适应女性,限会计专业或取得会计资格证人员);
4、其他文职辅警4名(性别不限)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后,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分类选岗。
勤务辅警岗位主要分布在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各派出所、森林分局、看守所、法制大队、出入境;
文职辅警岗位主要分布在办公室(信访科)、出入境、森林分局、警务保障室。
以上报考岗位专业要求除另有说明外,均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勤务辅警年满18周岁(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
文职辅警年满18周岁(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文职辅警应当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时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辅警时,可适当加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笔试、面试各加2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笔试、面试各加1分;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笔试、面试各加2分;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面试各加1分;
5、中共党员(含预备期人员)笔试、面试各加1分;
6、目前在崇仁县公安机关工作且属过渡期管理的合同制辅助人员,根据省公安厅指导意见,笔试、面试各加3分;有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以上加分项,以单项最高加分封顶,不累计加分。
(四)下列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30。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620室。
4、报名咨询电话:159******14、138******8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由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2进入面试;各岗位面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若达不到此比例时,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本场考试平均分。
(四)体能测评、体检
按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分相同,按学历高者确定)按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评;若个别辅警工作岗位人选出现空缺,可从其他辅警工作岗位超额人员中进行调剂,其他辅警工作岗位超额人员必须服从公安机关岗位调剂。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1000米跑(女性800米)、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评合格者60分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应聘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是否存在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情形。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公安局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拟聘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2400元;试用期合格的,薪酬待遇为岗位工资+定级层级工资+月考核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大专以上文化的,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月收入在3250至55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其他勤务辅警月收入在2900元至51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本科以上文化的文职辅警月收入在3000元至49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均为其缴纳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县公安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交纳;工资待遇还将根据县政府经费保障标准提高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后及时调整,另享受被装发放、工作餐等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其它事项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本次统一招聘辅警后至下一次统一招聘辅警前,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同时在县人社局人事部门事前备案。
2.招聘过程中存在疑难问题由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处理。
六、工作要求
招聘辅警的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崇仁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辅警招聘工作解释权。
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