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抚州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一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或有企业、事业相关会计工作经验。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不超过3300/月,试用期1个月;
(二)福利待遇:相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0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679号6楼;联系人:孙智琦;联系电话:0794-82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