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崇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决定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62名乡村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交流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交流对象
编制和工作岗位均在我县乡村小学(不含县二小、县三小和县四小)的在编在岗教师(含三定向幼师)。
(二)选拔交流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小学专任教学工作。
2. 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8年9月1日及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等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4.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交流。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交流的。
二、选拔交流数量与岗位
(一)选拔交流数量
选拔交流教师总数为62名,其中小学语文22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4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科学2名。
(二)选拔交流岗位
黄洲学校小学部(1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一小(25名):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二小(18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
崇仁五小(7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
三、选拔交流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
(一)笔试
本次选拔交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四、选拔交流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3日(共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5.《加分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除签名外,其它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无加分者不提供。
以上证件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拔交流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不符等导致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拟选拔交流教师名单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拔交流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3年8月12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选岗
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例如:小学语文岗位拟选拔交流5名,则选拔交流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考生),若拟选拔交流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拔交流名额一并选拔交流,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岗:选拔交流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拔交流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确定选拔交流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七)公示与报批
对拟选拔交流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拔交流人员。选拔交流教师其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仍在原编制单位,日常工作由现工作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拔交流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拔交流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3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3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拔交流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交流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素芬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 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 县教体局局长
李 农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黄 煜 县政府办副主任
尧 咚 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会平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顺保 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杨嘉武 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拔交流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八、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综合监督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2.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证明.doc
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