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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0:59:44

赣州市赣县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消防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我区综合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区专业森林消防员、司机。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森林防灭火、自然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维稳处突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志愿加入专业森林消防队队伍。
 
  3.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有特殊技能的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明显纹身,无明显疤痕,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165CM,体重≤[ (身高-80)×85%] KG, 双眼裸眼视力4.5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录:
 
  ①退役军人优先。
 
  ②有国家承认与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相关的证书;
 
  ③持有B1以上驾照的;
 
  ④持有医师从业资格证书的;
 
  ⑤持有水域救援或潜水资格证书的;
 
  ⑥有汽车、摩托车等机械维修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⑦有警犬(军犬或搜救犬)训养工作经历的。
 
  6.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④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⑤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⑥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5名消防员,1名司机(持有B1以上驾驶证)。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5日(8: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赣县区梅林镇燕塘南路2号(区应急管理局)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人:赖晓峰,联系电话:0797-4446911,15970723992。
 
  3.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证书等),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信息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考试内容: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 2024年1月20日上午8:30
 
  (2)地点:赣州市赣县区体育运动场
 
  (3)测试项目: 3000 米跑(30分)、单杠引体向上(30分)、俯卧撑(20分),100米(20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3.成绩判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在合格人员中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人员。
 
  4.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除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外,体检标准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3天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3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年底由区应急管理局对所有聘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待遇
 
  1.工作时间:所有队员实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安排食宿。保证80%人员在岗,实行轮休。高火险天气、主汛期和重要节假日按要求全员在岗临战备勤。
 
  2.工作地点:县城、南塘镇、五云镇、王母渡镇、大埠镇等乡镇。
 
  3.待遇保障:正式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标准4500元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另发放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