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技师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概况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是赣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是江西省首批设立的三所技师学院之一。学院创办于1986年,已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技术人才15万余人。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从2024年起,学院由赣州经开区管委会代管,技工教育接受市人社局业务指导,学院改革发展开启新篇章。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贤纳士。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11个,招聘人员11名,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江西赣州技师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理论水平、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控制数人员),且已完成笔试、面试并入闱体检考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有报考聘用后将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与学院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江西赣州技师学院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博士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3)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4)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3日(报名第一天)。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5.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如“3年以上”指至2024年8月13日时累计已满3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3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4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6.其他条件: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请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及要求和岗位考试方式选择。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7时,网上报名网站为江西赣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http://bm.gzjsxy.com:1480)。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提供照片需为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务必保持自己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请勿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4)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在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工资发放流水;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栏。以上所需材料均以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栏;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后再填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阳明楼112阶梯教室。
3.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江西赣州技师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赣州市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对赣州市域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不要求同意报考证明,但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入职,未按规定按时入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报考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工资发放流水;
(6)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手写)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份;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在资格审查中对资格问题有争议的,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的集体决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打印相应岗位考试准考证。开考前两日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准考证可进行打印。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考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30:1时,增设笔试环节。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8.考生自报名成功起到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9.资格审查后,若无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0.请考生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等原因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官网公告,请各位考生留意。
2.考试考核方法
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和试讲成绩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岗位总成绩=面试×40%+试讲×60%,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如下:
①面试为专业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②试讲采取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试讲合格线70分,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③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3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较高者入闱,如试讲成绩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
2.体检由江西赣州技师学院教职工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由江西赣州技师学院教职工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2.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入闱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三天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5.聘用人员须在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学院同意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不得脱离现岗位,学院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30万元。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江西赣州技师学院:0797-8085655
监督电话:赣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797-8372619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