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石城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名(其中法官助理及书记员5名,网络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2年8月10日;拥有法律专业知识,具有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一)法官助理
1.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2.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较快;3.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二)书记员
1.大专以上学历;2.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听打文字录入速度60字/分钟以上;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网络技术人员
1.具有网络维护技能;2.有从业经验者优先;3.需要通过专业技能考核。
三、薪酬待遇
1. 法官助理岗及网络技术人员岗工资人民币3300元/月(含社保),试用期按工资80%发放。经批准因公出差,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2.书记员岗人民币工资2860元/月(含社保),试用期按工资80%发放。经批准因公出差,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石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6办公室(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67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需提交的资料: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
(3)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张;
(4)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5)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笔试、技能考核及面试
1.考试时间:笔试、技能考核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及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法律常识、时政知识等。审判辅助岗技能考核为速录(听打、看打各占速录成绩的50%),网络技术人员岗只需要技能考核及面试。3.面试占总成绩的40%。技能考核结束后,考生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三)体检、政审及补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石城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被聘用为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97-5701232。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石城县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三)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石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