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有B2驾照优先)。
(二)工作地点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30周岁(1992年9月30日-2004年9月30日),身心健康,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要求男性,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身高162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符合体型标准(体质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BMI合格范围18.5-2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汽修、篮球,B2及以上驾照等)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1987年9月30日)并优先聘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附上自愿加入消防救援申请书);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如是退役军人,一并附上退伍证或复员证复印件一份。
4.联系人:邓志贤 联系电话:18779750659。
5.报名地点: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项。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3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四个项目。3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往返占体能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体能考核标准(见附件)执行。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被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70%、面试3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五)体格检查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标准执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待遇与要求
(一)正式录用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大队考核合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月工资将增长至3300元以上(含代扣代缴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程序加入党(团)工会组织,并建立工资绩效逐年增长、逐步落实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录用后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每月安排8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在站点驻勤,表现优秀的下一步在国家正式消防员招录中将优先推荐招录。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心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应聘工作。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体能考核标准
(一)3000米成绩评定
(1)计时从发令“开始”至身体有效部位越过终点线为止;
(2)分值评值: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15′00〃 |
14′50〃 |
14′40〃 |
14′30〃 |
14′20〃 |
14′10〃 |
14′00〃 |
13′50〃 |
13′40〃 |
13′30〃 |
(二)10米×4成绩评定
(1)计时从发令“开始”至身体有效部位越过终点线为止;
(2)分值评值: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14〃00 |
13〃70 |
13〃50 |
13〃30 |
12〃90 |
12〃70 |
12〃50 |
12〃30 |
11〃90 |
10〃30 |
(三)单杠引体向上(完成时间3分钟)成绩评定
(1)单个或分组考核(按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下颚要过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和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地面或立柱考核结束);
(2)分值评值: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1次增加1分。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四)仰卧起坐(完成时间3分钟)成绩评定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分值评值: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2个增加1分。
得分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成绩 |
20 |
25 |
30 |
33 |
36 |
39 |
42 |
45 |
48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