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3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见《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勿滥,择优录用。考试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总成绩=实操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考前7天,建议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区所在地,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以免影响个人正常考试。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于都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岗位、专业、年龄、学历及其它要求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需与岗位要求一致,学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以大专学历报考者需提供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大专)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学历和获得相关专业国家级奖项的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9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2日以后出生(注:9月2日为报名第一天)。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报名截止日前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或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于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于都职业中专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于都县贡江镇大昌路与新323国道交汇处)。
4.报名须持资料:
(1)《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以大专学历报考者需提供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报名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实操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以及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均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不设实操开考比例,均可参加实操考试。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实操及面试考官执行回避制度,按规定程序抽取两个以上异地考官进行。
1.实操
(1)实操时间和地点:详见《实操准考证》
(2)实操内容:实操主要考查应试者所报考专业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操时间视专业而定,最长不超过4小时,满分为100分。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实操结束后,凡考生实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实操成绩分学科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4)实操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实操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面试
(1)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在划定的内容范围内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现场模拟教学场景进行实践教学。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学等能力,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面试结束后,凡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入闱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尾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体检结束后,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一年内(2023年9月1日前)考取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在相应时间内考取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咨询电话
于都县职业中专:0797-7327326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0797-6335361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6335459
七、本次选调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于都县教科体局和于都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赣州市2022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