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人数
讲解岗1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往届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熟练操作计算机;
4.专业及年龄条件见招考职位表(见附件1);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发至报名邮箱,文件名称:xxx特岗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①《赣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手写签名扫描件(见附件2);②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④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获奖证书扫描件。
报名邮箱:gzskjcyfwzx@163.com。咨询电话:0797-8309705。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少于3:1;低于3:1时,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gzjkq.ganzho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中心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2个月。
(六)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薪酬与管理
(一)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3〕55号)。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计发。
(二)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赣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