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兴国县内公开选调3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安排至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兴国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兴国县林业局林政管理稽查大队1名。
二、选调范围、原则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兴国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4.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本县内未满首聘服务期的;
4.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新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5326320联系人:赖鹏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编制证明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6)其他证明材料。
5.由县人社局和县林业局组织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彻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6.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3:1的,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核减选调名额。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应变能力等方面,总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以选调名额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县人社局和县林业局共同组织,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阶段如遇考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等原因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公示
对符合选调的人员,经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调动
确定选调名单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冰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陈晓义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公开选调业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人社局、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