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
单位 |
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 |
消防文员 |
备注 |
1 |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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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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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
3 |
4 (接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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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
1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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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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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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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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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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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
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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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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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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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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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88 |
14 |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含)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必须持有B2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
6.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具有大专(含)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5.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考核和面试,根据成绩排名,按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费用由应征人员暂时自行垫付,经培训合格正式录用后予以报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被录取后,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岗前集中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基层队站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组织岗前不少于30天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劳动合同,消防文员实行周一至周五8小时工作制。因特殊情况需加班的,按聘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原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经过考核合格的,按照原服役年限套改现有等级,按套改后等级享受聘用单位相关工资待遇。
2.原在赣州以外地区工作的政府专职队的业务骨干报考,队员工资待遇经过考核合格的,参照现队伍中老队员确定对应等级,享受聘用单位相关工资待遇。
3.消防队伍急需的特殊技术人才、特殊体能人才报考,参照现队伍中老队员确定对应等级,享受聘用单位相关工资待遇。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连同有关材料一起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669062990@qq.com。(姓名+岗位+报名单位名称)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刘 晶 0797-7391869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朱平生 15070753038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黄 仙 15272217153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甘鹏鑫 18270005114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钟文斌 19914676595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李莉莎 18679771030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 洲 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黄一鸣 15707977701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 18897975866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 迪 13767770209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赖 强 1507073111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红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打印填写)。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六、有关要求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人员招满为止。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考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5.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