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满18周岁(2004年8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
3.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168厘米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7.同等条件下,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基层工作的党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抑郁症、纹身、口吃、重听、重度平趾足、色盲、癫痫、心脏病、心血管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党员证件、征信报告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到报名现场填写《遂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遂川县公安局四楼416辅警管理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该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7日上午9:00-12:00,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
2.面试内容: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能力。
(四)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2022年8月7日下午16:30-17:30,遂川中学运动场。
2.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30%)、10米×4往返跑(占20%)。
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遂川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上岗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薪资待遇及管理方式
1.工作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体系。
2.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聘用期间,工作人员收入可达4万元/年(工资按岗位需求和绩效考核发放),包含“四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五、联系电话
邹警官18827801252,0796-632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