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交警大队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吉安县交警大队将扩充交通辅警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交通辅警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加入交通辅警队伍;
2、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1.70米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
3、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
2、曾因违反辅警管理规定,被辞退、解聘的;
3、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4、其他情况不适宜从事交通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须知
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地点: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警务保障科,联系人:黄主任,联系电话:0796-8442093;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也可将个人资料发至邮箱jaxjjddbgs@163.com。
五、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试用期月基础工资为2000元(包含单位缴纳办理的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后转正,加绩效工资1500元,再外加工龄工资、奖励工资等,考核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