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2022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万安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同时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现实工作需要,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均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9月1日-2004年9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4.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等二级以上)的优先考虑。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厨师、水电维修(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计算机专业、电脑绘图等技术特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2022年10月7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waxxfdd@163.com。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扫描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红底电子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10月中旬,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考核标准见附件2。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面试
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程序:先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会议室。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队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集中参加由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之后,由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两年,两年后表现良好、考核合同者可续签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专职队消防员招聘后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在万安县辖区消防队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2.工资福利。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5300元/月(含绩效、高危、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96-5719119
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