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原区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
3.年龄40周岁(1981年11月15日后出生)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稍作放宽),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土木工程类、公路桥梁类等相关专业。条件较艰苦,需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起至11月24日17:00。
2.报名地址:青原区交通运输局大楼103室,联系人:姚盼,电话:8208607。
3.携带材料:《青原区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1份(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提供工作证明。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4.报名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提交资格复审。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薪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编外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2.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终止、奖励的重要依据。
3.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中餐补贴),下乡补贴和工会福利按本单位其他编外工作人员待遇发放。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者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示赣通码和行程卡、属新冠肺炎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2.应聘者需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自我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3.应聘者需做好自身健康监测。所有参加考试应聘者要求体温监测低于37.3℃,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未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未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考试前无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4.近7天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有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吉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应聘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指定路线进入考场,严格控制入场速度,保持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后,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逗留。
6.应聘者请自觉遵守考试地点防疫安排,如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我局将另行通知,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应聘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