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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井冈山市委党建服务中心等十二家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08:51:27

井冈山市委党建服务中心等十二家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井冈山市委党建服务中心、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市委红色教育基地、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市养老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十二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井冈山市委党建服务中心等十二家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方式

(一)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9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9日(含)以后出生。

(二)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

市委红色教育基地选调岗位面向全山、其他岗位面向全市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选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8:30至12日上午11:30。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市人社局二楼)。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②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③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壹份(附件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上一年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不称职的(如2022年度考核结果未出,则上推至2021年度考核结果);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

三、政审和资格审查

考试前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意见,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报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否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1、考试方式和内容:

①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即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试卷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调动

(一)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等于选调计划数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

(二)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

(四)调动

经公示期满通过后的拟调动对象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在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入后,经费渠道和人员身份维持不变。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7139332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

附件:

1.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一、二.docx

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9日